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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声明
最近更新日期:2023年10月25日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25日
版本号:AEON_WEB_20231025
引言
感谢您对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1、22、23层,以下又称“百年”或“我们”)的信任。作为运营者,我们深知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处理您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隐私声明》(以下简称“本声明”)旨在向您介绍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您如何行使您享有的基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具体而言本声明包括:
引言
一、定义
二、我们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向第三方提供、转移以及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五、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六、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七、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及相关技术
八、本隐私声明如何更新
九、如何与我们联系

请您在开始使用前,仔细阅读并确保您已经完全理解本声明,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条款,并决定是否同意我们据此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您同意本声明仅代表您已了解我们提供的功能,以及功能运行所需的个人信息。 您可选择不向我们提供相应功能所要求的个人信息,但可能会限制我们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或响应您请求的能力。请您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不基于您的同意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此外,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不再属于个人信息,因此不受本声明的约束和保护。
一、定义
本声明中的以下名词的具体含义为:
“个人信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本声明中出现以上未定义的相关名词含义,除由特殊说明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含义保持一致。
二、我们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在您使用我们所提供的功能或者服务过程中,我们仅会通过本声明所述目的,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过程中主动提供以及因使用而产生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需要收集本声明之外的您的其他个人信息,我们将以合理的方式向您告知并在收集前征得您的同意。

(一)您在访问期间使用的服务及其所需处理的个人信息
基本功能
以下服务为百年的基本功能,如果您不同意本政策,将会影响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不基于您的同意而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将会就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定情形征求您的单独同意。
1)投保
当您向我们申请投保时,您需要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信息、工作单位、收入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国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银行账户信息、健康问卷信息、人脸信息、税收信息等;指定受益人的,还需要提供受益人姓名、受益人与被保人关系、受益顺序、比例、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手机号码、职业代码、地址和工作单位。
在您投保过程中,百年人寿信息安全风控体系将实时管控办理过程,根据多种因素判断当前业务办理风险,为您提供恰当的身份验证服务,防范出现他人冒办业务的风险,可能需要您提供个人设备信息(设备标识、设备 SIM卡号、设备类型、设备型号)、个人位置信息(精准定位信息)。
您应确保已获得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同意提供该等信息。如果您拒绝提供此类信息,我们将无法完成相关保险产品的承保服务。为完成交易,您需要提供银行卡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并选择付款方式,以便我们了解您的支付状态。
2)理赔
当您向我们提出理赔时,您需要提供或同意我们收集并依法合规地使用: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年龄、联系方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职业、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银行账号信息、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关系信息、投保单信息等;
个人诊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病症、以往病史、诊治记录、检查报告、体检报告等;
就医费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结算信息、医保报销情况、其他第三方赔付情况等;
与理赔有关的行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理赔相关的生活行踪轨迹、生活习惯、工作及居住环境等。
如果您拒绝提供或不同意我们收集并使用此类信息,我们将无法完成相关保险产品的理赔服务。
对于线上理赔服务,由于涉及到上传图片信息,我们需要您开启 拍照、获取图片文件、相册的权限;权限开启前,我们将弹窗提示,由您来选择是否开启相应的权限。
如果您通过填写纸质理赔申请文件的方式进行理赔申请,您需要完整填写理赔申请文件所需的信息并仔细阅读后签字确认。

3)保单变更服务
如您申请保险合同变更,您需要提供并同意我们收集且依法合规地使用: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移动电话、办公电话、住宅电话、人脸信息、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证件有效期、国籍、职业、投、被保险人关系。

1、在您使用保单服务板块保全服务时,为您提供保全服务时,需要您提供公开信息:个人基本资料(手机号、姓名、性别),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证件有效期),为您查询名下保单等基础信息,以供办理业务使用,在办理保全业务的过程中,系统将会根据您的业务类型,险种形态等因素,实时调整您所需填写的信息。

2、如果您办理的业务需要进行健康告知声明,相关人关系确认、个人资料更新等涉及个人信息补充的行为,可能需要您提供个人健康生理信息(个人因生病医治等等产生的相关记录、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个人基本资料(年龄、民族、国籍,投被保关系、住址,电子邮件地址),个人教育工作信息(个人职业、工作单位),以便完成业务办理。

3、如您办理的业务在办理完成后会发生补扣费用的行为,需要您提供个人财产信息(银行账号),用于后续划转费用使用。

4、在您办理的过程中,百年人寿信息安全风控体系将实时管控办理过程,根据多种因素判断当前业务办理风险,为您提供恰当的身份验证服务,防范出现他人冒办业务的风险,可能需要您提供个人设备信息(设备标识、设备 SIM卡号、设备类型、设备型号)、个人位置信息(精准定位信息)。

5、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将会要求通过人脸识别等手段进行实人核对,可能需要您提供个人身份识别信息(面部识别特征)。

如果您拒绝提供或不同意我们收集并使用此类信息,我们将无法处理您的申请。


4)维权服务

为了给您带来更好的服务,接收您的建议,您需要提供并同意我们收集且依法合规地使用: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保单号、投保人、与投保人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如果您拒绝提供或不同意我们收集并使用此类信息,我们将无法处理您的申请。
5)咨询回访服务

为履行法定义务,在您使用我们的某些产品或服务场景中,我们可能通过电话等多种媒介与您进行沟通(包括新契约回访、失效保单回访、离职单客户回访等维系回访,保全回访或通过多种媒介受理您的咨询服务),为此,我们将使用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如涉及电子化回访,为确保真实性,我们会收集您的身份证影像、人脸信息、短信验证码用于验证您的身份。

6)扩展功能

(1) 改善用户体验

在取得您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为改善您在使用本公司产品和/或服务过程中的用户体验,我们将使用您去标识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对去标识化后的个人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利用,我们承诺不对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 增值服务

为向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取得您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将通过合作方或委托方向您提供增值服务(包括健康体检、电话医生等),服务过程中会向上述合作方或委托方提供您的姓名、性别、保单号、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使用您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时,我们会传输至我们的合作方或委托方,用于相应的增值服务。

我们将委托服务提供商提供本服务项下的部分增值服务。

关于我们的受托方名称以及其受我们委托所提供的服务详见此处:

(以实际接受我们委托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商为准)。

(3)“时空胶囊·爱的手书”服务

为了向您提供优质服务,当您选择百年人寿《时空胶囊·爱的手书》特色服务时,在取得您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您需要提供接收人信息以便到期时为您递送爱的书信。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7)再保险

为履行法定风控义务,我们可能会将您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与我们合作的再保险接受人。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会将上述个人信息提供给与我们合作的再保险经纪公司,并由再保险经纪公司将该等个人信息提供给相应的再保险接受人进行再保险。与我们合作的再保险接受人包括:

再保险接受人名称 联系方式 处理目的 处理方式 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010-65638888 投保申请的风险评估及理赔案件的审核、账务核算、准备金评估、经验分析、转分保安排、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核查、根据法律程序或者监管要求进行披露等与再保险业务和服务相关的所有其他必要目的。 向再保险接受人传输再保险所需的个人信息后,再保险接受人将该等个人信息用于本表所述的必要处理目的。再保险接受人仅基于前述之处理目的,并依照我们与再保险接受人订立的再保险协议的相关约定,使用、处理我们提供的该等个人信息。再保险接受人将妥善保管该等个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等个人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 姓名、性别、国籍、职业、联系地址、个人手机号码、婚姻状态、工作单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是否有社保、医疗健康信息、家庭财产信息、金融账户信息、企业经营信息、保单信息、保险事故信息、投保理赔信息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010-66576366
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 DP@genre.com.cn
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 021-20358999
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010- 85919883
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010-57098588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0755-88980900

在收集上述个人信息时,我们可能以您主动提供的方式直接向您收集,也可能从我们的关联方、必要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兼业代理机构、公安机关、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健康管理机构、风控机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本人单位、同业公司、第三方调查业务合作机构、高端医疗服务机构等)或其他个人(以上统称为“相关第三方”)处间接收集。此外,在进行核保以及契约、保全、理赔、保后调查时,我们将从关联方、必要合作机构间接收集相关个人在其他保险公司的投保信息(包括保险公司名称、险种类型、保额、投保时间、保单状态)、理赔信息以及健康信息。

上述个人信息将用于以下目的:

a. 履行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真实情况核查等法定义务;

b. 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和/或保障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如收寄保险合同相关材料、计算保险费用、核保、发送邮件/短信、制作及手机保险合同相关材料、客户回访、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对合同相关人员的保全申请、理赔申请、异议申请进行核查、处理等;

c. 为更好地向客户提供保险服务,进行的核保以及契约、保全、理赔、保后调查;

d.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经过相关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合法用途。

我们将委托服务提供商提供上文b项和c项的核保以及契约、保全、理赔、保后调查服务。

为实现以上功能,需要调用您移动终端设备的以下权限:

相机权限、相册权限,用于采集或上传身份证件、关系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影像。同时,将使用OCR技术帮助您识别个人证件信息,以便进一步核对信息的准确性。


(二)无需征得同意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收集、使用您的相关个人信息而无需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向第三方提供、转移以及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委托处理
为实现本声明上述功能所述目的,我们有可能会委托一个或多个合作伙伴代表我们向您提供某项服务或履行某项职能,若涉及个人信息委托处理的,我们会与受托合作伙伴通过协议约定个人信息委托处理的范围,并要求受托合作伙伴严格按照约定处理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以及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审慎有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以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关于我们的受托方名称以及其受我们委托所提供的服务详见此处:

(以实际接受我们委托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商为准)。


(二)向第三方提供
一般而言,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但为实现本声明上述功能所述目的,有可能会由第三方直接向您提供某项服务,以顺利实现您享有的服务。我们会与这类第三方通过协议约定等方式要求其遵守严格的保密义务并采取安全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若第三方因自身业务开展等需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向第三方提供适用单独同意的情形,这类第三方应依法重新获得您的同意或单独同意。

具体合作方名单详见此处


(三)转移
若我们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会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本声明所述义务以及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若接收方变更本政策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接收方将向您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四)公开披露
我们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非事先获得您的单独同意或依照法律规定所必需,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在获得您单独同意后;
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时;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您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五)无需征得同意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公开披露您的相关个人信息而无需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在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若上述法律法规对同一种类的个人信息规定了不同的保存期限,我们将按最长保存期限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若相关法律法规有修订、废止或更新的,我们将及时调整并向您告知。
若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我们将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判断个人信息的存储期限将根据风险控制、安全保障、业务管理、国家及行业标准等因素合理评估和确定。
超出保存期限后,我们会依法依约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果删除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会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活动。
如我们终止运营,我们将提前30个自然日通知您,停止相关的个人信息收集活动,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泄露、篡改或丢失。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在传输数据时采用SSL加密;我们同时提供安全浏览方式;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但同时请您注意,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而且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与其他用户的交流方式并未加密,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通过此类方式发送个人信息。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信息安全。
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置,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告知您。同时,我们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情况。
五、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我们的服务主要面向成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特别地, 若您是14周岁以下的儿童,儿童及其监护人在为儿童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还应仔细阅读我们专门制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只有在取得监护人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同意后,您才可在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个人信息,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若您是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关注儿童是否是在取得您的授权同意之后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如您对儿童个人信息有疑问,请通过“九、如何与我们联系”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六、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充分尊重您对个人信息的权利,并保障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查阅、更正或补充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阅、更正或补充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希望查阅、更正或补充您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或您希望查阅、更正或补充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的,您可以通过“如何与我们联系”所列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以行使您的相关权利。

(二)复制、转移
您有权复制我们所保存的您的个人信息,或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您要求我们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您可以通过“如何与我们联系”所列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三)改变授权范围
您有权改变或者撤回您授权我们收集、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范围。您可以通过“如何与我们联系”所列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当您撤回同意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同意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四)删除
在以下情形中,若我们未主动删除您的个人信息的,您可以通过“如何与我们联系”所列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请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您撤回同意;
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于法定保存期限要求或技术上的限制,我们可能难以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会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活动。

(五)我们如何响应您的请求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于您的合理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百年有权对上述个人数据请求的处理收取直接相关和必要的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除了通过上述方式联系百年外,您也有权向个人信息保护主管机关反映您的问题或投诉。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涉及商业秘密的。

七、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相关技术

Cookie是包含少量信息的小型文本文件,并且被下载并保存在您的任何网页浏览器或上网设备中。

我们使用了Cookie及其他工具,以便将您与其他用户区分开来。这些工具能够帮助我们在您使用时,向您提供良好体验,也让我们能够改进。


八、本隐私声明如何更新

百年保留在任何时候未经声明地增加、变更、更新或修改本隐私声明内容的权利,只是将该变更、更新或修改通知您。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运营需要,如果我们决定要变更本声明时,我们会提示您进行浏览和确认,以便让您在第一时间了解我们要收集哪些信息、我们会如何使用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我们会在什么情况下披露所收集的信息。

在您收到上述更新后,请您仔细阅读详细内容,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我们将停止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如您继续使用相应功能,即视为同意接受更新内容。

对于重要变更、以及需要寻求您对相关变更的同意时,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我们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短信、或在浏览页面做特别提示、弹窗提示及邮件等方式,说明隐私声明的具体变更内容)。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九、如何与我们联系
如果您对本隐私声明或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您对于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有任何权利请求的,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百年人寿
全国客服热线:9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