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第11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而金融安全作为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们每个人的财产安全、生活幸福息息相关,更是护航“十五五”新征程的重要保障。
洗钱风险的典型场景
利用高额保单频繁退保套取现金
不法分子购买高额财险后短期内退保,使非法资金以“退保金”形式回流,实现资金形态转换与洗白。
企业客户虚假投保转移资产
空壳企业虚构保险标的或伪造经营资质投保,再通过退保或理赔将非法资金转移、清洗。
制造保险事故骗保并通过资金流转洗钱
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理赔金,再通过虚假交易、他人账户等渠道清洗赃款,形成“自洗钱”或团伙洗钱链条。
安全提示
提高风险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重要金融信息,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请如实填写身份信息,主动配合进行身份识别,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积极举报可疑的洗钱行为,是动员社会力量、保障公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
法律法规
《反洗钱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和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 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国家安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