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保障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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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 | 涵盖100种重大疾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90天后罹患重大疾病,我公司一次性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 | 涵盖35种特定疾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后90天后罹患特定疾病,我公司一次性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20%,做为特定疾病保险金。 |
一般医疗保险金(可选) | - | 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一万免赔额后,本公司依照条款给付保险金,最高可赔付300万元。 |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可选) | - | 因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而产生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且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限额后,本公司依照条款给付保险金,最高可赔付300万元,且无免赔额。 |
身故保险金 | -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90天后身故,我公司一次性支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